给女儿婚前买房子有什么利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8:45:52
现已买房子,还未备案,署谁的名字好呢?

如果是贷款的话 最好写您自己的名字 而且还贷的部分最好不要让女儿还因为婚后如果是女儿以家庭的名义还贷,还贷部分实际上也有女婿的份 日后如果离婚 女婿一旦要求的话 还是要分给他一些钱的
您百年后 您名下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留给女儿

如果以女儿的名义贷款购买的话 婚后还贷的部分是夫妻共有财产

事实上只要是贷款多少都会有女婿的份 但是只要补偿了货币就可以拿到全部的房产

如果是一次性购房 那么可以写女儿的名字 那属于婚前财产

《婚姻法》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署孩子的名字,那结婚后就不是共同财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