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了单位说我欠他几个月社保 不还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0:36:08
我从事企业行政人事管理工作五年,不知道下面的回答你是不是满意:
社保的缴纳标准在社保局有一个最低标准,如果你原来的单位只给你交纳了养老、医疗、失业。那今年的标准是32%,(这还和你是城市或者农村户口有关系,农村户口交纳的要低一些。)其中的25.5%由企业承担;6.5%由你个人承担;个人承担部分在你的月工资中扣除!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原来工作的单位没有权利毁坏你的信用,当然,因为你自己的离职手续没有完成,相关的费用你还是要承担,所以,建议你将原单位的辞职手续完成。并将企业为你支付的费用交给企业。如果企业威胁或者用其他的手段来对你不利,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
你是自离,或者说你属于停薪留职(单位还没有开除你),社保费用必须你自己全额承担
银行那边是不会理会的,不会影响你的信用
但是,你需要尽早解决这个麻烦,否则新单位无法给你交社保的
当你在工作的时候,他们是有义务帮你交社保的,具体多少由公司决定,这里面的钱90%进共济帐户,10%进个人帐户,所有的钱是由公司和个人工资扣除所得。而办理了离职,公司没权利再要回的。
社保也是自愿交的,离职是没不强迫交的,而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处于安全考虑,公司要强迫交的。社保已经交了,不分拖欠。如果离职就更不成立。如果他们对你的诚信信用进行了攻击,你可以去告他们了
你怎么没办离职呢?那公司也真是的,自己给自己找麻烦,现在如果闹到劳动仲裁,结果会是这样:多交的这几个月还按正常缴费情况来,公司交大部分你交小部分。因为如果解除劳动关系了,公司有义务给你解除社保关系。
打电话给银行那纯粹是放大话,没什么影响的,银行看的是你银行方面的业务有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跟社保扯不上半点边,社保对于个人来说本来就存在拖欠,只有单位会拖欠。
这个问题你应该找一个精通法律方面的朋友咨询一下是最好的。一切依法办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