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官司@!急,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5:26:06
原本甲方同意乙方如果协助甲方办成某件事情后,就将一张小车无偿送于乙方.
并且甲方立有字据.也押了手应.现如今乙方已使用车辆将近三年左右,甲方返回,并将乙方告上法庭.说乙方是非法占有他的车辆.请问:车辆就近归谁所有??
还有乙方还并未将车辆从甲方所在地转入乙方所在地.
车辆是甲方要求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开回乙方住所的.字据上有甲方签字.而且字据上已经说明是无偿赠予的.双方协议的事情也是合法的.并且乙方可以证明乙方已经帮助甲方办成此事.
况且最重要的 ,甲方还承诺给予乙方现金.但未立字据,但有证人.

车辆归乙方所有

甲乙之间有协议,乙按照协议完成其义务,甲将小车作为报酬送与乙,这是正常的劳务协议

具体看看 起诉书 甲怎么说的

才能应对答辩的

看甲是从协议的无效性上起诉

还是其他方面

车辆属于不动产 车辆没有过户就还是原车主的。协议好像有期限的过了就作废 你再查查

属于赠与,且无特殊情况,不得撤销。

视该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是非法的话,对双方没有约束力,按民法通则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是无效的,甲可以基于所有权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