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在修建石油管道野蛮施工坟墓被掘怀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2:48:36
中石油在修建俄罗斯通大庆的石油管道,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地段 途径城镇没有张贴广告 通知 使一部分坟墓被毁坏 违反了我国《国家征用土地管理办法》挖坟掘墓乃中国人大忌,施工单位应该负什么责任?怎么处理最为妥当?
中油第四工程分公司,是中俄原油管道工程漠大线项目施工单位,该项目是国家重点项目,施工单位依仗是重点项目,又仗着中石油名望大,级别高野蛮施工,不管 管线通过地带民风民俗问题,好像他们不是中国人,在沿线管线通过地带没有做任何公告、和通知,最使人理解不了的是,把人家祖坟挖了照就不报告不通知,也没有通知当地政府,更没有拿出任何补救办法,半月之久造成棺木被雨水灌满,使死者遗骨遭到严重侵权,使死者遗属亲人从精神上遭受沉重的打击。
《国家真用土地条列》第二十二条 被征用土地上的坟墓,由用地单位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公告坟主迁移,并支付迁坟费。无主坟墓,由用地单位代迁或深埋。
好像他们不是中国人,中国的法规好像对他们无效,真像日本侵略中国留下的种,

这事不好解决,尤其是你一个人,人单势弱,再说真正管事的领导普通人又见不找,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找到和你相同遭遇的人,人多一些,找施工单位,解决

找该项目的业主去!!!这个比较有效

你该联合群众向媒体曝光,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以揭露,引起公众注意。

现在这件事情很好办,把你们村的村长找来,把施工给他停了,不解决不让他开工就可以了,现在的石油人没有原来的火气了,不敢把你怎么样,别自己和他们谈,要组织出面就好了,牵扯到经济纠纷警察也不介入,放心大胆的和他们谈条件,估计是你祖上给你挣钱呢,挖的好呀。

你傻啊,祖坟让人家挖了,还在这翻法律条文,法不加于尊,这条文听过吗

你可以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