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啸山庄》买哪个版本的更好看一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3:47:04
最值得收藏的版本。

个人感觉方平译的好!

  杨苡是直译,对于语法上翻译出来很多不符合汉语习惯。而方平是抓住了原作的精神,并通过自己的理解和感受翻译,比较精彩。

  例如:
  “Is Heath cliff not here?”She demanded,pulling off her gloves,and displaying fingers wonderfully whitened with doing nothing and staying indoors.
  杨苡:“西刺克历夫不再这儿吗”?她问,脱下她的手套,露出了她那由于呆在屋里不做事儿显得特别白的手指头。——杨苡译 译林出版社2001年8月版
  方平:“希克历不在这里吗”?她问道,把手套脱了下来,露出来好白好白的手指儿,那时因为成天呆在屋里,又不干活的缘故。——方平 译译林出版社1990年8月版
  评论:比较方平和杨苡的两种译文,很明显就能够看出来此处方平的翻译较好。原因在于,杨以的翻译过于死板,将原文中的过去分词短语照搬过来翻译成定语。但忽视了英语句子结构与汉语的句子结构子这一点上是很不同的。有翻译界人士主张,如果一个句子其中的定语中超过三个“的”就应该不算是成功的翻译。杨苡将文中的过去分词直接移植过来译成定语,首先这样过于死板,且定语过长句子结构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再者,让我们分析一下原文句子结构。原文中两个过去分词短语在这里做 demand的状语。其中pulling off her gloves做伴随状语,而displaying her fingers则是结果状语。脱去手套露出手指这是极其顺理成章的事,所以对此读者们不会有任何惊奇,但凯瑟琳的白的出奇的手指却是大家想不到的,所以这也正是原文作者想要表达的重点所在,这是新信息,根据汉语尾重的原则,理应把此部分放在最后。且本来with + n. + Ving在这里就表示原因,将其简单地处理为定语是不合适的。杨译形式上当然显得比较紧凑、比较接近于原文的长句子的表层结构,但这样地追求形式上的一一对应,很容易就会以牺牲其他诸如意义符合、准确度和译文的动感效果等方面作为代价。除此之外,本人认为杨苡的这种译法还可能是因为他没有注意到英、汉两种语言在句子结构层面以及其篇章结构的不同。根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