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8:06:52
商标局受理了一批商标注册申请,审查过程中均未发现在先申请。商标局应当依法驳回下列哪些 注册申请?( ) A.将"红旗"文字商标使用于油漆商品上 B.将"敌尔蚊"文字商标使用于驱蚊商品上 C.将"光明"文字商标使用于灯泡商品上 D.将"红高粱"文字商标使用于高粱酿制的白酒类商品上

B、C、D,"敌尔蚊"表明的是商标的功效,光明也是表明了灯泡的功效,"红高粱"表明了商品的原材料,依法都不应该作为注册商标的。“红旗”并未违法商标法关于禁止注册商标的情形。 我国的国旗是叫做“五星红旗”并非楼上所理解的“红旗”。

A,红旗。依法驳回红旗做油漆商标。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国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