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得进 拜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2:33:28
我在一家纸厂上班,去年腊月初八进的厂,进厂的时候,厂里说3个月的实习期,3个月后定岗位。可是我们分配到了一个新项目,厂里建一半没钱了,现在离进厂的时候1年半多了,我们还是学员,厂里也不考虑分配我们, 我现在的工资才500/月+180的补助 一共才680,这点钱现在根本就不够花的。谁能帮我想想厂里是否违法。 谢谢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不违法,有合同就行

合同是怎么签的? 有合同的话 先去找地方的劳动仲裁部门

你们进厂的时候签合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