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在超市买的炸鸡腿里面有活着的虫子应该怎么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6:02:39
今天下午六点多的时候在二七广场的北京华联买了一个炸鸡腿,晚上快十一点的时候我小侄女吃的时候发现里面的活着的小白虫子,真的是太恶心了。大家说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2楼的,我有小票,退他们肯定会退的。只是我怕我小侄女吃了几口吃坏了肚子
谢谢3.4楼的,我也不是为了让他们赔什么,只是觉的这事太难接受了,你说吃的东西里有那个东西出现,还是几只活的,太恶心了,大家以后也要注意啊
是的,索赔不是目的,赔他们能赔几个钱,主要是要让他们长记性,拿这样的东西卖给我们消费者,他们也太缺德了
谢谢大家,我那天急着要去南宁,没时间改签,我去了工商315拍照备案了

如果没有造成你小侄女的人身损害,只是发现里面活着的小白虫子,就没有吃,你可以告厂家未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给你,并可要求厂家双倍返还你的费用;如果你小侄女已经吃了一部分,影响了你小侄女的身体健康,你可以要求厂家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不仅要双倍赔偿你购买时的费用,还应赔偿你小侄女治疗等相关的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费用。

不要退货··东西也不要扔。都留着!打12315··告他们!
如果你不是为了赔偿··那么请记者··直接上电视或者网站。整死他们。

事情不大,就是恶心人
现在的商家太不负责任了!
证据一定要保存好
我们不追究就算了。
可是万一有不良后果就要凭此追究他们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9年2月28日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