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什么情况下可以冻结个体户的资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0:54:17
国税局来我门市部查帐,查到一本存折,里面共有27400元。把里面27000元存款给冻结了,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你应该注意两个最基本要点:一是税务机关是否责令你限期缴纳应纳税款;二是你是否提供了纳税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您的表述,税务机关对贵公司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务机关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相关问题做了如下具体规定:
  1.适用对象。税收保全措施仅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也不适用于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2.前提条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二是必须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和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的期限之内。
  3.税收保全措施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额的存款;二是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