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对于异地就医原籍报销,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1:18:44
我父亲今年五月份因急症在山东济宁入院急诊。但我们原籍黑龙江克山,在发病的三天内在家乡办理了转院手续。而且各种资料手续都齐全。
各种费用总共六万三千余元。
但是克山医保局总共报销了八千余元,但是只返还家属四千五百元。
医保局对此的解释是:扣除各种费用后所剩余额。
但是我们在网上查到法律上规定五万元以上报销标准是百分之八十左右。
先且不论医保局所说的扣除费用一事。单纯的报销钱数连百分之零点八都不到。而我们所有的报销程序都是按规定办理的。
请问这样合理吗?该向什么部门反应?

如果对医保中心的报销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解决

但要告诉几点

1.不是所有的费用都可以报销,符合参保地医保规定的费用才能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

2.异地就医是要降低报销比例

所以,如果异地就医,自费药(不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很多,那么报销下来肯定没有多少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