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去世后,孙子有权继承外公的遗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2:24:05
外公有一套三居室,外婆去世后,外公一直自己单过。前两年,小孙子结婚。由于婚后没有房子,所以就一直和外公生活在一起。外公有三个子女,他们都很孝顺。外公去世后,孙子理应是外公房产的第一继承人吗?

1、法定继承中只要有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就不能参与继承;
2、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3、如果留有遗嘱指定由某人继承的话,可以继承,否则不能继承。
4、《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继承人的身份是: 死者的 父母、妻子、子女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首先,孙子孙女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顺位继承人。
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分得遗产的:
1、代位继承,若外公在世,而母亲先予外公去世的,则外孙子孙女可以代位继承。
2、若此外孙子、孙女属于依靠外公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3、对于外公承担了较多扶养义务的外孙子、孙女,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不是,外公去世了,他的子女是他的继承人,只有孙子的母亲比他外公早去世,孙子才能代位继承他母亲那一份.

当然不行了,他还有子女呢!法律上是应该给子女分配的!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