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灾区的大学生的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31:01

高中生每人年均生活补助1000元

  根据资助政策,对高中阶段学生,一是在2008年秋季学期至2009年春季学期学费免除,对接收学校,参照相关地区的学费标准,中央财政分别按照年生均2000元和900元的标准一次性安排补助资金。

  其次,在本学年对来自重灾区的高中学生安排生活补助,标准为年生均1000元。所需资金从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发放。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补助,执行现行生年均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政策。

  同时,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继续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并做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

  大学生70%灾区学生可享助学金

  对高等教育阶段学生,一是免除学费,本学年对来自重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中央财政按照年均4200元的标准,对灾区省份高校和接收灾区学生较为集中的其他省份的高校给予补助;其余高等院校免除学费的资金,由学校自行安排。

  同时,扩大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对于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高校生,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面扩大到70%,远高于高校国家助学金20%的覆盖面,平均补助标准为年生均2000元。新增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部负担。各高等院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发放特殊困难补助。(鲍颖)
  2昨天(21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对家庭受灾情况严重、生活十分困难的学生,要安排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确保其基本的生活和学习。
  通知要求,学生返校后,各高校要组织各院系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调查,详细了解来自灾区学生的家
  庭受灾和经济困难情况。重点了解那些原来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因受灾致贫的,以及那些因受灾而困难加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

  通知强调,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新资助政策体系,是切实做好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关键。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上级财政部门尚未将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到位的,高校要先行垫付,确保按时发放;要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