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谰劳动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1:39:10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就是我们公司下了文件,说明了辞职试用期跟合同期的区别,试用期需提前三天跟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三天后到财务处结算工资,合同期是提前一个月提出,然后是要到下个月15号,工资打到卡里。我现在是在试用期提出离职的,也提前三天了。可公司先结现金一部分,另月部分到下个月15号打到卡里。这么做,合理吗????我全都按程序来的,可现在是这样,我觉得不合理。我可以去投诉公司吗???

公司的做法不合理(违反了自己的规定)也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离职后马上结清工资的

你可以拿着离职证明去公司所属区的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