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向我家索赔,他们的理由成立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9:38:43
我父亲母亲因为感情不和,在我小时候就离婚了,我随我母亲,但是因为我父亲没有居住的地方,法院判我父亲仍住在我们家。后来我们搬家了,住在5楼,我父亲也跟了过来。

今年初,我父亲查出癌症晚期,在医院治疗的一段时间之后,由于经济原因,不能继续治疗,他就回到了家里,但是由于忍受不了疼痛的折磨,我父亲就跳楼自杀了,摔在了一楼一个邻居家的院子里,这个院子其实就是把楼下的一块空地圈了起来的。

由于我们家已经没有多少钱了,所以事后给一楼邻居600元钱,作为一点赔偿。但是这位邻居不想就此罢休,他们想要搬家,跟我们说出去租房的钱要我们出一半,还要求其他赔偿,否则他们就要到法院告我们。

由于我父亲一直给私人干活,死后包括医保、社保、丧葬费什么也没得到,家里也没有多少钱了,而且我父母已经离婚多年,所以我想咨询一下,他们的这个理由能成立么?

请给我一个详细点的答复,说明各自的原因,谢谢!

邻居的要求不合理,就算他到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与受理。
因为你父亲坠落到邻居家,按中国的风俗习惯来说,大家都不喜欢家里出现这样的事情,所以你可以适当的给他一些精神损失费。但是因为你父亲并无遗产,所以无法承担经济赔偿,况且你父母离婚多年,所以邻居的理由不成立。

你让他去告...别理他..
再说你妈和你父亲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圈的那不能算是他们家的,是公共用地,他们属于非法圈占,他们的理由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