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对暑期工工资发放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5:06:16
我在合肥的一个塑胶厂打工,去的时候我说做长期的,可是签订合同的那天,领导让我按暑期工签订了一个月,没过几天后,领导说要搬厂,问我去不去,我哦说太远就不去了,等我做满一个月的时候,我说不做了,可是领导说现在缺人,让我做到搬厂那天,我答应了 。现在离搬厂只有3天了,我问领导能不能把这一个多月的工资一起结给我,他们却说不行,我很担心这其中是否有问题,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问一下,劳动法对此有没有什么保障或者说是解决的办法?

你们签合同就该给你钱,但是又额外的多干了几天,虽然是口头的约定也是有效的,但是现在拖欠工资的多了去了,难道你会为了这点钱跟他打官司?如果不给你钱,你就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去仲裁,他们应该会给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