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伤势严重.要判多少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5:46:10
达断两根.肋骨断了以后刺进胸腔,将肺刺穿,腿骨骨折,头上出血,颅内出血压住神经,使人暂时丧失语言和行动功能.伤者在医院昏迷了半个月了.如果法医坚定会是重伤还是其它了.医生说伤者随时会死.如果伤者死了没人报警公安机关会查吗?请大家一定要帮我解答,谢谢了.因为打人的是我老婆的弟弟,而伤者是我的老丈人也就是说是伤者的儿子,我老婆饿弟弟.他家人现在没报警,我不知道伤者死了他们家人会不会报警,但是我对于凶手的行为非常的痛恨,非常想把凶手绳之以法,请大家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看你的描述,是重伤了~ 知道被警察知道,他们就有义务去查的。

这个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参见<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年起版

人死了医院要开死亡证明的!然后拿证明去派出所消户!
如果不报警!如果找人开个正常的死亡证明那也不会有事!
如果报警了,公安要带着伤者去作法医鉴定,达到重伤!重伤害案,3年以上!

貌是儿子打老子哇...直接拉出去毙了得了...留着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