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在小区住家门口拉屎,狗主人与房主争吵,酒瓶伤人,狗主人面部外伤(法律问题,高分求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9:09:53
情况是这样的:
有人在小区遛狗,到我家大门口狗拉屎了,我父亲出来告诉狗的主人,希望清洁一下,狗主人不同意,发生争吵,对方谩骂,我父亲不忍其辱,拿起“空”啤酒瓶子击伤对方嘴部,使酒瓶击碎,对方少量出血。(狗主人年龄刚18岁)

他受伤后大声叫喊他的父母,于是他们一家三口一起在我家门口与我父亲一人争吵、推拉,引众人围观……
笔者认为事态不能扩大,于是拿起DV出来拍摄,发现其母亲见状立刻劝说其父亲“有理的人不做没理的事,咱们不打人”。

即使这样之后笔者也录下了其母亲指甲挠我父亲,其父亲殴打我父亲的镜头,但均未造成过大伤害。
后来警察赶到,做了笔录,让双方先自费看病。
转天我带我父亲到警察指定医院查体,经检CT查后未见严重伤害,只为皮肤挠伤等小外伤。

但又过几天后对方让警察传话,伤者(狗主人)父母“要求”到【北京】【上海】(为什么不是美国?!)为其孩子做“整容”手术(牙齿、面部)。。。。。。
(目前笔者调查的情况如下:
首先,对方伤势申请伤残鉴定(刚刚申请的60天才有结果),但60天伤势肯定好转,就目前医生诊断也是唇部皮肤外伤;
其次,我父亲经此次检查发现,脑萎缩早期,一直的不时有行为过当(或者说失常)行为。
再次,笔者当天在警察局亲自看过那狗主人(伤者),伤势不像过重。
且事发当场,笔者不在场,未见如何受的伤。

(拉屎的狗,为75CM,“三无”条件的大型品种狗)

以及,他们没有提出任何其它要求。

最后,笔者首先理解受伤者(狗主人)的父母,看到儿子受伤,立刻不计后果的冲下楼“找人算账”的理念和行为;
并且我也不觉得我父亲用酒瓶子砸人多“解气”的想法“好”。

笔者就是想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民事纠纷,附带刑事犯罪申请(所具备的条件)?

因为他们现在提出“整容”肯定价格不会下10W,不妥协肯定闹到法院,所以他们提出要求了肯定是想到这些了吧?(法院会评估,是否“必然条件”需要整容吧?)

和主人说没用,我告诉你个好主意。每次狗拉屎的时候,你去偷看,等狗发现了你在偷看,它会害羞的,就再也不敢到你家门口拉屎了。

给我留言或者HI我,我给你详细分析!满意给分,不满意没有关系!

双方伤情均没有达到轻伤的程度的话,不是刑事案件,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
如果双方损失相当的话,可以各自负担。
如果损失远远大于对方的损失,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分担你的损失。

首先,这个案件显然属于民事纠纷,结果也不会有你想象的那么严重,所以大可放心!
刑事案件要求伤害的程度达到轻伤以上,而你们双方给对方的伤害都是“轻微伤”所以危害极小,不会上升到刑事案件上!

是否需要整容,正如你说的必须达到“必须整容”的程度,像你描述的程度根本达不到,如果有达到可能的话也得经过专业部门鉴定,所以大可放心。

你父亲用酒瓶打人的行为确属违法,但是给对方造成的伤害很小,没有达到轻伤以上的危害是不会以犯罪处理的,这你也可放心!
当然如果达到轻伤以上了,就是犯罪了,不过因为伤害不是特别严重也有刑事和解的可能!

你说的起诉人家破坏公共卫生、市容,辱骂他人,姿势寻衅,是不成立的,简直有点搞笑,因为你不是法律专家,理由就不说了。

个人感觉你们和解是最好的,找一个有威望的中间人或到政府民政机构从中调停。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或者是一方给予受害方比较重的一方适当赔偿,这件事就这样了,也不是那么严重,都乡里乡亲的,以和为贵。闹到法院,时间和金钱你们都耗不起。你也可以把这番道理讲给对方。
不要因小失大,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最后,祝你们和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