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挪用工款?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3:45:54
我曾在一家公司做业务,业务分为总分司和省公司,我在省公司跑业务,直接与客户对接,然后在回款的过程中,我曾经挪用过公司约为六七万元的业务款,但是在08年年底的时候我一次性补回公司十四万,现公司查帐的时候说我亏欠公司三十四万余元。我对此很不理解,在查帐的过程中,发现有一客户的回款与公司的结算价相差很多,比如说:公司给省公司的货价格为3.9万元/吨,但是客户按2.8万元/吨给我结算的,说是我当时答应他的,但是我没有答应过他,也没有与他签订任何书面的东西,但因为客户说是我答应的,这笔钱算在了我的头上,说我挪用公款,我想问一下,在公司没有把帐目查清的情况下说我挪用工款可以吗?我确实是用过,但是我已经补清了,现在差帐的这些钱我真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公司拒不承认的话,我是不是就要坐牢了?因为我对财务不了解,如果这笔钱真的查不出来,我该怎么办呢?很急,希望各位能给我一个好的建议或是意见。
已经查出来十二万多,但是我自己补进去的十六万,扣掉我花的六万多,总共还有三十多万没有查明去处,有几家客户拒绝对帐,我也没有办法,可能是因为客户明白他们的帐目有错,于是拒绝对帐。而我的银行卡记录因为换卡被销户后也查不到了,真是天要灭我啊。我公司是国企。

1、公司性质是啥?如果不是国企就不存在挪用公款问题。私企的话一般定侵占。
2、如果确实如你所说,你只挪用过6、7万,而且还掉了,那么除非有人故意要整你,不然一般是不会追究的。
3、如果确实是国企,而且确实是挪用了6、7万,也要看挪用了这笔钱做了什么。构成挪用公款,要符合以下3项之一:a、挪了钱进行非法活动,比如赌博;b、挪了钱进行营利活动,比如炒股、放贷;c、挪了超过3月不还。
4、现在关键问题是查清楚另外还有20多万哪里去了。
5、请补充公司性质,以便做针对性解答。

如果客户只按2.8万元/吨给你结算,你收款的时侯是有凭证的,客户少付的部分公司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向其追讨,但就这笔货款,如果你没有占用,完全可以查清的。

你当时有签定合同或单据和第三者证明是按2.8万元或3.9万元吗?如果都没有!那就好办了,因为你跟客户间都不能证明自己的说法,那只有拿当时发货单和收据申请法院仲裁:按当时物价部门批示的市场价支付,而客户还要补回款项!而你当初挪用的公款已经补回,应该没什么大碍!

客户向你付款时候的票据就是你有利的证据,客户说你口头答应他的价格没有凭证,所以不算,客户只按2.8万元/吨给你结算,客户少付的部分公司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向其追讨,这个不关你的事。
而你挪用公款这个的确是违法的,后你又主动补清公司货款,视为情节较轻,没有对公司造成损失,你可以与公司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