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租金分配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2:57:24
我和我亲戚分别继承到老宅门面房各一间(实际为联通的一大间),我为西间,亲戚为东间,门面后院的几间房屋也是我们两家进行了均分(有产权证和继承公证书)。原来进入后院并没有门,而是直接经门面进入后院,后来为了好管理,在属于我的西门面中间隔了一堵墙,(东门面后有一间柜房),墙西面形成的窄通道用于走路,东面剩下的一间半门面用于租赁,租赁金一直均分维持了近10年,最近,亲戚突然提出,所租门面有他的一间,他应得租金的三分之二,而我只得三分之一,并且以原继承契约中写的“出入道路通行”为由,他就应给经我的门面出入,我认为,原来并没有墙,出入经门面的任何地方均可进入,现在有墙了,走路应双方承担,不能让我一人承担,所以房屋所得租金也应均分。清问我的请求是否合理,找什么部门通过什么渠道来解决。
最好有律师朋友给我指点迷津,不然房租无法收,争执很大,僵持下去我怕有麻烦,他同意只要有有关部门认可就可以,我也同意。

我想这事只能你们自己协商,你说的虽然在理,但是这样的事属于家庭纠纷,在说事又没达到非要人管不可的地步。除非你起诉他,不然很难。

你这事,是没有部门会管的。

到公证处办理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