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档案由原单位直接寄到新单位符合相关规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7:00:49
从国企辞职后档案直接寄到了新单位(有人事权),符合政策规定吗?当时新单位发了个函去原单位调的档案。现去人事局办理入户手续,其要我出示“商调函”,我提供不出。请问我的新单位在调档时是不是应该开正式格式的“商调函”?现在能补救吗?

个人的人事档案应当由新单位人事部门干部到原单位调取,或者新单位发函到原单位,由原单位以机要件的方式邮寄,不得由本人提取,去人事局办理转档手续,也应当由新单位人事部门干部开具行政介绍信办理,让你自己办理手续是不符合规定的,难怪人事局要你出示“商调函”。
目前这种情况,你让单位制作一张“商调函”就可以了。

  个人的人事档案应当由新单位人事部门干部到原单位调取,或者新单位发函到原单位,由原单位以机要件的方式邮寄,不得由本人提取,去人事局办理转档手续,也应当由新单位人事部门干部开具行政介绍信办理,让你自己办理手续是不符合规定的,难怪人事局要你出示“商调函”。 目前这种情况,你让单位制作一张“商调函”就可以了。

档案由原单位直接转往新单位符合规定。
根据人事档案流动性的原则,人事档案的管理与员工的人事管理相统一,才便于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如果人、档脱节,保管人事档案而不知当事人已调往何处,即“有档无人”,这样的无头档案,保管得再好也无意义。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档随人走”,在员工调走后的一周以内,必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往新的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