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打出来的协议书,双方签名了,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8:30:28
我夫妻二人因男方出现道德品质问题,出现背叛女方的不道德行为,造成二人感情破裂,男方为弥补其过失以继续婚姻关系,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即日起,男方不再与任何女性保持暧昧的言行(包括短信电话)或举止.婚外情或婚外性的.
2.如违反以上第一条,则如下协议:1)如双方并未育有子女的,男方净身出户(因男方有工作,经济条件较好),不得有异议.2)如双方已育有子女的,抚养劝归女方,男方净身出户并自离婚之日起付子女抚养费及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和名义损失费,每年按男方收入的三份之一付,连付5年(每年子女生日当天兑现).
双方自愿达成如上协议,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
女方:
2009年 月 日
还有第3条,就是双方如有债务,谁借谁还.
那要是不行,我要怎么写呢?
有没有那位专业的给点意见啊?不是被逼到了墙角,人也不是这样子的,只是希望自己最终不要落得什么都没有,一言难尽,总之请各位帮帮忙了,请你们帮帮我吧!!
还有就是房子贷款也没有还完,是他贷的
改成这样呢,好不好?
我夫妻二人因男方出现道德品质问题,出现背叛女方的不道德行为,造成二人感情破裂,男方为弥补其过失以继续婚姻关系,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即日起,男方不再与任何女性保持暧昧的言行(包括短信电话)或举止.婚外情或婚外性的.
2.如违反以上第一条导致离婚,则如下协议:1)如双方并未育有子女的,男方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因男方有工作,经济条件较好),不得有异议.2)如双方已育有子女的,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并自离婚之日起付子女抚养费至成年及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和名誉损失费,每年按男方收入的三份之一付,连付5

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自愿签字的协议或合同均有法律效力。

这个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将来男方再有过错而真正离婚,除非男方和其他利益相关人认可,否则法院不认可这份协议。理由有下面几条:
1.该协议无法认定男方的真实意图,是男方为了维持婚姻而违心达成协议,真正离婚的话,这份协议对男方明显不公平。
2.如果男方有婚前财产,不能列入离婚的财产交割范围。男方放弃财产的协议,应当限于共同财产。还有净身出户,难道要他光屁股走人?男方个人使用的物品,比如衣服、手表等,可以不计入分割。
3.如果男方将来工作、收入等发生变化,比如他在外面有巨额的债务,你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都归你,男方无法偿还债务。这种情况下,你们有转移财产的嫌疑,而且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无法保障,你们的协议将不能被法院认可。
4.如果男方将来工作、收入等发生变化,离婚后独自生活困难,男方也不会认可协议。

所以,我建议,你们现在就去做公正,把家里的房产、车子等主要财产划到你名下,男方放弃产权,这样的话,房产就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了。将来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房产都归你个人所有。

补充:为何要第三条?
1.现在先把家里的房产产权划到你名下,并写协议中备明已经支付的部分产权归你,而将来清偿贷款取得的部分产权作为共同财产,你们可以大致自行约定产权比例,这样你已经取得大部分产权了。将来丈夫收入上交还贷,剩余部分产权仍然各自一半。
2.男方不再与任何女性保持暧昧的言行(包括短信电话)或举止,这点不必要写。如果他不忠,需要你举证,这些行为不代表对婚姻不忠,难道你丈夫和他人开玩笑你也当真?你完全可以只写:任何一方都保证对婚姻忠诚,不发生婚外性行为,如果违反,另一方有权起诉离婚,离婚情况下,有婚外性行为一方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并放弃共同子女的抚养权。
3.双方可以对子女的抚养费事先协议,比如规定男方工资的20%~40%之间,也可以规定对大病医疗的分担或者教育费用的分担。不过就不要提及精神损失或者名誉损失了,即使男方对婚姻不忠,也不代表一定对女方精神产生损害或者对女方名誉造成侵犯。
4.债务的问题,即使你们有约定,到时候也是扯皮的事,如果男方自己借了债务,在分割财产时,他有责任举证该债务用于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