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教几个关于政府部门不作为的法律问题!懂法律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1:41:40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被人打伤后去派出所报警,有一个个警察接待了我们说晚上有统一行动,说了几句话就让我们回去了,连笔录都没做。请问这够成渎职吗?另外如果构成渎职涉及到什么法的哪一条?
前几天还是上次伤害我爸的那个人到我家对我的财产进行侵害,报警后警察拍了照让我们先进行调解!去镇上调解中心后那人拒绝调解!无奈我们准备起诉!但是律师说得有调解中心的调解记录和案件移交证明,但是调解中心的人拒绝开具证明!请问调解中心的做法是否违法!同样是违反了哪条。
麻烦了,请具体点

有的地方一般不希望发生诉讼,所以都先调解,能把事情消化在调解上是最好的。
但是法律无明文规定,须有调解证明才能去起诉这一条。
所以你们大可以去法院起诉。
至于那个民警的行为确实是渎职,但是不严重,你只想他们领导投诉一下就行了,不会因为这点事情闹上法庭,因为够不上起诉的最低限。就算是起诉了,法院也不会受理。

1、接警后不做笔录应视为渎职行为但没有严重危害后果,不构成犯罪可投诉。

2、准备起诉无需以调解为前提,调解中心及律师的说法无法律依据。

你没说清楚:你父亲为何被人打伤的,这关键到这事情的整个性质问题!不然,确实不好替你下结论并准确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