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殴打想起诉维权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0:26:46
我的几个朋友在宾馆被宾馆保安骂了几句,于是朋友这方其中一人踢了保安一脚,宾馆就出动了10几个保安,手拿水管器具对他们进行殴打。其中一人更是被10几个保安打得鼻子嘴巴开裂,手掌手臂骨断,全身多处受伤。
送进医院后,朋友这方去报警,却被公安拘禁了起来,当时报警的朋友在派出所被其中一个公安扫了一耳光说:“你们打架闹事,赶快承认,不然送你去拘留所。”结果被拘留在派出所蹲了24小时。
天哪,没了解调查清楚就直接让人承认闹事,而且还打人耳光加恐吓。究竟是谁赋予你们的权利?而案件的重点,恶意殴打人至重伤的保安却无一人被捉。这是怎么回事相信明眼人心理都有底。平民百姓来报案的目的就是需要一个公平的处理,希望“正义”的人民公仆能为平民百姓主持公道,难以置信的是执法人员却是如此不分青红皂白、助纣为虐。后来朋友这边找宾馆协商,宾馆方仗着有钱有势,表示不会进行任何赔偿。而据知情人描述,宾馆之前也殴打过不少人,由于宾馆老板有钱有势,最后被打方只能忍气吞声、不了了之,因此宾馆也更有持无恐,越来越嚣张跋扈。
作为倘大一个宾馆,员工与人发生纠纷不是以法律手段进行处理调解,而是出动大量保安殴打他人至重伤,事后还和派出所通气进行包庇,导致案件的处理毫无一点公平可言,难道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让这些人仗着自己财力雄厚横行无忌,只手遮天吗?社会主义的今天,为何还看不到一点点的公正,难道平民百姓就要这么一直受压迫,有苦自己尝吗?
麻烦资深律师分析下这个案件?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和胜算,定罪和赔偿方面内容。
而案件的重点,恶意殴打人至重伤的保安却无一人被捉。应改为
而案件的重点,恶意殴打人至重伤的保安却只捉一人。
此地方的官商勾结严重,执法人员腐败徇私舞弊,当地经济还算发达,但当地的居民
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不懂法律,一般被欺压觉得弄不过都选择忍气吞声,因此造就这些
地方土恶霸,听朋友诉说后气愤非常,依靠当地公安基本不可能了,我决定帮其维权。
单单靠法院把案子发回公安去侦察可能远远不够,目的是要上面来人清查腐败。
我有两个想法:
1.做一个整体的策划案,通过媒体,电视台进行曝光,再找在国内知名人气论坛
担任编辑的朋友进行实时宣传,扩大影响,希望搞大,轰动一

验伤,打成这个样子刑事自诉的资格足够了,直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把案子发回公安去侦察。

附刑事诉讼法相关法条规定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附刑事诉讼法相关法条规定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看样子构成了轻伤。故意伤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管制、拘役。

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

举报那个警察。

直接去法院起诉,

要么砍他;要么被他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