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权改革的相关问题 请回答的专业点可追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1:12:03
请问 我村委纯属山区,地处林区。在1980年前后由于县林业区要成立林场,把全村总规划面积约3000余亩(除住宅,土地)全部划走,归林场所有,而该林场既不造林,又不管护,同时还多次进行了采伐,目前正当落实党中央号召得林权改革制度,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还山于民”的政策,请问这个灌木林,荒山草地现在应该归谁所有管理?“县林场,村委还是老百姓”

至于老百姓,可以说是占有享受权利的人,相当于消费者,但是并没有管理选。仅仅是手里的人而已。所以最后是要归结于村委会才有管理的权力的

现在基本每家每户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山.或者树林

每家看管每家的地方。

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还山于民

是最明确的答案

也就是说 是属于咱们老百姓的!!!

因为我们老家也是!

我国林业正在进行一场史无前例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场改革是农民的创造,是基层的经验,它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一样,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历史意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这场改革在国家经济建设特别是在农业发展中,在农民增收致富中,在改善生态、应对气候变化中,都将会产生无可比拟的巨大作用。我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毫不动摇。一要明晰产权,切实给予农民平等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二要放活经营,切实让农民在林地经营中得到实惠;三要加强扶持,切实给农民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四要搞好服务,切实为农民提供便捷的技术、信息、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服务。

还是属于国家的。。。国家分配。互利互惠。

1、当时规划给林场,一定有合同,看合同如何定,
2、可以通过承包,向林场承包,与林场,村签定合同。这样就可以办理林权证。

先跟楼主介绍下这次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晰产权:

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这是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历次改革的根本不同和突破所在。

明晰产权,必须保持林地家庭承包的长期性。意见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这是目前我国土地承包政策的最长年限,完全符合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充分表明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不会动摇,给农民吃上了长效“定心丸”。

明晰产权还要维护林地家庭承包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