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篇关于母亲帮助儿子戒掉网瘾的文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3:53:58
好久以前看过的,觉得写得很感人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儿子染上了网瘾,日夜不停玩网络游戏,母亲恨铁不成钢,采取了很多的手段控制儿子上网,但是不仅没有丝毫效果,儿子的叛逆心更加严重,无奈的母亲想了个主意,她自己在网络游戏里面创建了一个角色来接近自己的儿子,她扮演一位小鸟依人的少女,在儿子的带领下,从一个懵懂的小师妹发展成了他的“恋人”,二人在游戏世界里风风雨雨,共同克服困难,儿子对其产生了强烈好感。一次重要的攻城战役中,儿子在前冲锋,为其“恋人”挡了很多次箭,正当他们快要取得胜利时,儿子因体力不多停在了城墙外,但没想到的是,他的“恋人”竟然竟然挥起大刀刺向了他。他实在想不明白和自己风雨同舟几个月的“恋人”怎么会下如此毒手。这时他妈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一语道破天机:“游戏里面都是假的,真正关心爱你的人是自己的母亲。”读过这篇文章的朋友希望可以告诉我原文地址。

2008年11月8日,由北京市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并报批卫生部。我国将有可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出台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国家。依据这个诊断标准:网络成瘾的病程标准为平均每日连续上网达到或超过6个小时,且符合症状标准已达到或超过3个月。此标准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疾病范畴。网络交易、网络信息、网络游戏等“成瘾”者,将被称为精神疾病患者。医院便可名正言顺的强制对这些人使用精神性药物,甚至电休克等强制手段,此事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

个人观点...而现今这场闹剧更可能会蔓延到法律层面上,众所周知:精神疾病患者在刑事犯罪后量刑时,依据不同程度,会从轻处罚。网瘾被纳入精神疾病后,法律层面上的问题,将会接踵而至。这会给社会法制、社会治安,带来很大的隐患。参照所谓《网络成瘾诊断标准》,很多人都反映,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判断,自己和同事也会属于精神疾病患者。既然连普通人都那么容易被划进这个精神疾病范畴,那对于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来说,只要每天上网娱乐6小时,岂不就是高枕无忧,无所顾忌了么?听起来就可笑!网瘾一说曾经是一些医院和戒网机构牟取暴利的借口,今天它又要成为纵容罪恶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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