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是一位普通工民,今年2009年8月21日在工地上从7米多高摔下来,造成左右脚骨折,骨盆骨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8:06:23
你好!我爸是一位普通工民,今年2009年8月21日在工地上从7米多高摔下来,造成左右脚骨折,骨盆骨折。
一个是承包者,另一个是工厂的老板,遇到此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去打官司。现在的医疗费用是承包老板出的,但是出院后的一些补偿费用不知怎么去算,不知道选私了还是靠法律来解决对自己更有利。
康复以后重活可能都不能干,我爸今年刚好满50岁,说老也不老,也还能赚几年钱吧!一般一年能赚一二万,80多元一天,家里的经济来源全是靠我爸,现在治疗最短的时间也要半年,也有可能更久,脚以后有可能会留下残疾,如果脚能治好,最后最多能赔偿多少呢?
本人现在急需要最佳合适的答案,请各位好心人帮帮忙!谢谢!!

这也算重伤了。一般工地的伤是找施工单位的(你说的承包者),他们如果是正常报建的话,一般也有缴纳工程建设一切险(这是强制要求的),一般保险公司会直接赔到个人手上。另外,可以向施工单位追讨一些补偿,我觉得通过司法途径去索取的话,吃力不讨好的,律师通常是两头吃,最可恨的是,也不一定帮你要得回多少钱,而且审判也耗上一年半载。
我说一个工地里的一个实例吧,一个肋骨断三根和脚粉碎性骨折的工人,保险公司赔7万,医疗费4万(已治好,行动有所不便);施工单位另外赔4万。我觉得这比较合理。
我建议你在你父亲在治好病的情况下,再去谈这事,因为病没治好会留很长大收尾,你也不用怕施工单位跑,你只要到质监 劳动部门举报,他们就很麻烦了。

我个人觉得这应该算是工伤,
最好是咨询一下律师
看看私了能不能得到赔偿
如果不理想就选择法律途径

这个问题应该走法律,只有法律才是民工的守护神。
根据国家法律,承包者和工厂是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如果承包者的经济情况不是很好的话,工厂就是责任的主体,放心吧,法律会让你满意的。相信法律。

先协调私了解决,你都说了,普通的人打官司都是吃力不讨好,而且费神费力,如果价钱感觉差不多了就可以了,没必要要天价,现在的社会大家都清楚,和谐的下面有多少肮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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