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一个人被20多个人打了,动手的有6 7个,这样构成刑事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44:36
那些人打电话让我朋友出去,结果来了20多个人,动手打我朋友,动手的有6 7个人。没带东西就是用拳头和脚踢,打的不严重,构不成轻伤的。请问,这样的一件事算是刑事案吗?能判刑吗?
刚才去医院检查了,查出是脑震荡,不知道构不构的成轻伤。就算构不成的话,可他们的性质这么恶劣,20多个人打,这样不算聚众斗殴么?

如果是构不成轻伤的话,他们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是他们违反了治安管理法,一样需要承担治安处罚责任,并且,需要对你朋友的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严格的说应该算,但是类似这样的流氓殴斗没打成重伤是不能算刑事案件的。说白了就算是民事纠纷,刑事案件是需要立案调查,和搜集取证的!!现在你朋友连轻伤都不构成,等你们报警的时候轻伤估计也好了,证据不好搜集。不可能给你们立案的,我和警察接触比较多,这样的案子一个小小的派出所一天就能接到类似的报警几十个,一般都是录了口供然后批评教育 走人!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要不就是找到当事人 让肇事者给被害者道歉,或者让肇事者带被害者去医院检查,象征性的赔款~~~所以一般这样的事情只能忍,除非这20不光打了你朋友一个人,还打了 你朋友家里的财产 或者汽车什么的!那绝对是刑事案件可以立案侦查了!所以哥们,兄弟劝你 你可能不爱听,不过现实就是这样 忍了吧!以后等爷们有钱了 10年报仇也不晚啊!!!说了这么多不知道你听懂了没!

不构成轻伤的话不是犯罪,要受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不算,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