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死会怎么判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1:52:32
我朋友在店里跟2个喝了酒的顾客因打折的事吵起来,后来那顾客先动手打了我朋友,然后我朋友就顺手拿起一把剪刀,刺了一下那个顾客,把顾客刺伤了。地上滴了几滴血。后来另外一个顾客扶着刺伤的顾客去医院。走的时候还说说笑笑的。我朋友就叫店里的一个咨客报警,还叫她打墙上的那个报警电话。过来4 个多小时那个顾客就死了 。请问下我朋友这样的会是无意伤害还是故意伤害呢?会怎么判刑呢??他被抓进去差不多4个月了怎么还没判呢?、希望你们那位高人给我说下。先谢谢了 急急
对方没用凶器 是用手先打我朋友的。我朋友在前台柜子里拿的剪刀

姑娘,依老汉之见,你朋友不会按故意杀人罪量刑,因为他没有主观的故意,致死人命是由于一时性起,没有考虑后果造成的伤害死亡,只能按过失杀人罪接受刑罚。
过失杀人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是刑法条款,你自己看吧:
认定故意伤害罪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 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杀人罪(未 遂)。
2.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如刑法关于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 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刑法的特殊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
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 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防卫过当。没剪刀的话你的朋友说不定现在安详地躺在殡仪馆呢

对方先用凶器动手不算故意杀人吧,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