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帮我看看这篇法律文书写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8:46:09
2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
2000年以来,郑宏霞与本村青年苏广山因同在本乡民营企业大华毛巾厂上班,关系暧昧,先是公休时经常一起下馆子吃饭,到舞厅跳迪斯克,后发展到趁郑宏霞之夫张秀良不在家之机多次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为了达到长期共同生活之目的,经密谋,由苏广山从乡农药站买回一瓶甲胺磷剧毒农药交给郑宏霞,郑宏霞于2005年3月21日吃晚饭时趁停电点蜡之机将该农药投入其夫饭碗中,致使其夫食用后中毒身亡。事发后,郑宏霞和苏广山将张秀良尸体装入麻袋于当晚11时许投入村南河中而后一起潜逃,2005年3月25日被河南警方在郑州火车站抓获,同日移交给案发地公安机关。经审讯,郑宏霞和苏广山供认了以上犯罪事实。以上事实有剩余农药、尸检报告等为证。
办案单位:河北省宁晋县公安局刑警队,办案人郑子林、王彪,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制作时间为2005年3月26日。
郑宏霞,女,36岁,汉族,小学文化,河北省宁晋县人,农民,现住宁晋县小孙庄乡小甸村。
简历:1976年~1983年在宁晋县小甸小学上学,之后失学在家,1999年起在大华毛巾厂上班。
苏广山,男,24岁,汉族,初中毕业,河北省宁晋县人,农民,现住宁晋县小孙庄乡小甸村。
简历:1988年~1994年在宁晋县小甸小学上学,1994年~1997年在宁晋县小孙庄中学读初中,1999年起在大华毛巾厂上班。
附:
1.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l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这个是题目
呈请拘留报告书

向你推荐两篇文章,你好好看一下,会有帮助。
  1.公安刑事通用文书呈请××报告书写法探析

  〔 作者:宋士璞/赵灵芝

  (《应用写作》2005年第8期)

  一、关于呈请××报告书标题的写作

  呈请××报告书中的××应为事由,即审批事项内容的高度概括。公文写作要求标题中事由应概括公文内容,而现在我们很多干警在写标题时,误认为事由就是对呈请事项的概括,故出现了许多《呈请立案报告书》、《呈请破案报告书》、《呈请拘留报告书》等千案一面共性式标题。标题是公文的眼目,是有个性的。案件不同,标题不同,标题应有个性化的特点。如在立案阶段,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知道被害人身份、地址,不知道犯罪嫌疑人身份情况的,写立案报告时就可用《呈请×××被×案立案报告书》这种被动句式的标题。×××是被害人的姓名;“被×案”中的“×”即为案件性质的概括。如杀人案即为“被杀案”。

  第二种,知道案件性质,发现地点、时间,不知道被害人的身份及犯罪嫌疑人身份情况的,可用“时间+案件性质”或“时间+地点+案件性质式事由”,如“11·20碎尸案”、“12·18红缨中路碎尸案”。

  第三种,抓获或认定了犯罪嫌疑人,明确案件性质的,可用主动句式标题。如“魏××抢劫杀人案”作事由。

  个性化标题既可为领导审批事项带来方便,又为将来的存档查询带来便利。在呈请××报告书中强调标题的个性化,可以使标题一目了然,便于审批、查询及存档检索。

  二、关于呈请××报告书中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被害人受害情况及有关案情的写作

  新格式规定呈请××报告书第一部分应写明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尚未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写明案件基本情况,如果涉及其他人的应写明该人的基本情况。这一规定,完善了文书内容,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及领导审批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新文书对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身份证件号码等,是否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做出明确的写作规定并要求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情况。这样要求对“重破案,轻追逃”的错误倾向是个有力的扼制,同时也防止了执法活动中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违法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