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懂法律人士帮助---关于失踪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52:35
我父亲在92年退了休,之前我一直和他生活,98年他出去做生意后一直未归,当时他的退休工资一直由我姐领,因为当时我未满18岁,退休工资就是我的学习生活费,01年左右,父亲退休工资的存折里就再也没有钱领了,去问父亲单位时,单位说社保局给停了,查了有关法律,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但是当时没有一个人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很多父亲单位上的同事说是单位上的领导把我父亲的退休工资另立了个户,他们把我父亲的退休工资领走了,请问这有可能吗?
还有一点,今年父亲单位有房子可以给家属买,我的户口不是父亲单位上的,我能买吗(我父亲没享受过单位福利房子,而且也没有房,我也是没有房),就算我没权买,我妈妈能买吗?
我现在能向法院申请宣告父亲死亡了吗?申请他死亡了能享受父亲单位上的买房条件吗?
单位上买房的要求大致是:单位家属且无房户,我和我妈肯定是家属吧,而且我们都没有房.
如果查出有人冒领了,我该怎么办,
父亲单位上有位老人死亡了,他的妻子在社保局领了三万元钱,如果我现在向法院申请父亲并宣告他死亡了,我妈妈能一样去社保局领三万元吗?我妈妈今年65了,也没有经济来源.

1、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2、谁领走了你父亲的工资,不好说。3、
3、是否可以买房,取决于原单位的政策。

1.有可能。
2.你和你妈妈是直系亲属能买。
3.你现在能向法院申请宣告父亲死亡了。申请他死亡了应该能享受父亲单位上的买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