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关于重伤有什么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1:43:39
我被人在头上砍了一刀缝了12针,大概有13厘米长,其中面部有3厘米;胸部砍了一刀缝了8针,大概有5厘米。跟据伤情鉴定相关标准是否构成重伤啊?知情人帮忙告诉一声!

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通知,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本标准施行前,已作出鉴定尚未判决的,仍适用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不算。。。重伤标准很高的。。。

http://baike.baidu.com/view/438646.htm
这个是百度知道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你可以仔细看看

一般来讲,重伤是导致人体某项功能丧失才会被判定的。还有就是毁容。
面部条状疤痕综合超过10厘米才算。头部疤痕没有被算在内。

是的,根据国家伤残标准已经构成重伤了,你可以百度下工标网到工标网去查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