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拿我的身份证去贷款 这笔钱要我偿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4:53:46
我爸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拿我的身份证去贷款 已经好多年了 到现在我才知道 在信用社贷的款 是以前信用社主任做的担保 好像是那个主任拿了回扣 1万拿1千 当初借了6万 现在利滚利有10多万了 这件事情他现在不管了 他也不打算偿还了 我想问一下 到时候会找到我还这笔钱吗 借钱的时候我才18岁 这件事情我还是昨天才知道 我是一个女孩 马上要结婚了 我也没能力偿还这笔钱 请问一下 银行没本人签字也能贷到款?还有我舅舅的身份证也被他拿去贷款了 我舅舅到现在还不知道他银行里面欠了几万。我和我舅舅该怎么办 钱全被我爸爸拿去吃喝玩乐用掉了。他现在也不上班 。天天上网玩游戏。连我结婚拿了男朋友家的聘礼都给他花了。他说他不管了。一叫他去赚钱他就说买包药把全家毒死。我和我舅舅莫名就欠了银行10几万。我该怎么办。
他借钱的时候三十八岁 现在也才44岁 他就是不做事 现在整天上网 家里什么事都不管 我订婚拿了男友家里的聘礼被他用掉了 他跟我妈妈说我结婚他也不管 我不是不想帮他 我也没能力帮他 至于担保人在当时那个时候,还没有担保人 摊上这么一个爸爸 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现在住在家里还要防着他 怕他一时想不开害我 现在怀孕五个月了又不方便离开家里

从法律角度讲,你爸爸拿你的身份证去贷款,其与信用社签订的贷款合同,如果没有得到你的事先授权或追认,该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导致的结果是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你不用承担清偿贷款的义务。但你父亲还是要承担返还贷款的责任。分述如下:
一、信用社作为贷款人,在与你签订贷款合同时有义务按照有关贷款手续进行严格审查,但信用社仅凭你父亲提交的你的身份证,就签订贷款合同,严重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其与你父亲签订的贷款合同中涉及你的部分无效。
二、责任划分:(1)贷款合同不是你本人所签,你父亲擅自代你签订贷款合同违背了你的真实意思,应承担主要责任,即应由你父亲偿还信用社的贷款(一般承担贷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如果我是法官我就只判决承担本金,呵呵);(2)信用社在办理贷款手续时,未能严格审查贷款人的真实身份,违反了贷款程序,应负审查不严责任,即承担次要责任。
三、如果信用社把你也一并告上法庭,你可以提出不承担清偿贷款义务的答辩意见:(1)你父亲贷款时你不知情,也不知道身份证被拿走了;(2)你没有在贷款合同上签字,你也没有授权你父亲或其他人在贷款合同上签字;(3)贷款合同签订后,你仍不知情,也没有追认你父亲或其他人有代理权签订合同。当然,你也负有对身份证保管不善的责任(最多承担点诉讼费了,呵呵)。
你舅舅的情况如果和你的一样,那处理的意见和建议也是一样一样的。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