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专家帮忙 这属于婚前债务还是婚后共同债务?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2:56:49
我们结婚一年半左右后因为感情不和,我起诉离婚。他在婚前有很多债务没有跟我说,我上诉后他要我承担债务说是为结婚欠的8万块钱。我们是先办酒后领结婚证。如果说他是为结婚负的债我有责任还吗?
结婚后他没有拿钱进来,一直都是我在养他跟这个家和孩子,等我把带去的钱都花光了向他要他就变脸了。如果离婚后我可以要求分到婚后他的工资的一半吗?如果他说还债了怎么办?还有他结婚前跟我借的钱但没有写借条我还可以要回来吗?( 8万块钱包括他家发过来的回聘、彩礼和办酒的钱共计58000)谢谢!

婚前的债务一般都是由负债的那方偿还 他是无权主张你来还债的

补充的回答
根据《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若干解释二》的规定 只有你丈夫的债权人可以向你主张债务 但债权人必须要证明你丈夫的借债是用于你们的婚后生活的 这个难度是很大 所以你不用担心

至于工资 如果离婚就后属于他个人财产了 你是无权主张要他的一半 如果你到时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 那么可以要求他每个月给一定的抚养费

按照民风民俗男方家里承担婚宴费用,这个问题不用质疑,你不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