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协议的问题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3:14:36
我是租房子给别人的,第一年签了合同的,房租半年一交,现在一年已过,对方想继续租,我们之间没有再签合同,只是口头交代了一下,收了他的半年的房租,现在房子要拆迁,对方赖着不走,房租退给他也不要,请问怎么处理呢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1、根据我国合同法对于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你们之间后来的租房合同已经是一个为期半年的租房合同了(如果你在收半年房租的时候是一个先交上,多退少补的意思,则可以说是无规定期限的租赁合同,与本案关系不大)。也就是说,从法律上来说你是有继续出租的义务的,此其一。

2、但是合同的履行出了双方要达成合意外,还要合同能够履行。在你的案子中,你的房子因为拆迁原因已经不存在了,这种情况下,显然这个租赁合同就无法履行了。就像你去饭店吃饭,交了钱,饭店的厨师突然晕倒了,你也只能拿钱走人了。也就是说,这是合同是无法履行了,你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该合同效力。

3、解除合同后,你要退还剩下的房钱。但是这并不影响你对房子的物权,房子拆迁是和你的房客没有关系的,你可以全额拿到房子拆迁后的利益。也没有义务将新的房子租给他们。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很简单,行政拆迁的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只要所有权人同意即可。至于承租方可以交由行政机关出面沟通,相信机关的压力会比你的劝说要有效。

至于拆迁安置费用应有所有权人享有,但是考虑到租赁合同续签问题,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偿还剩余相应租赁费用及相关补偿。如涉及异地安置,应优先考虑原承租人,继续履行原合同内容,直至合同终止。

你先了解清楚为什么他不肯搬,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你们之间没有有效地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要求他搬走,何况你都同意把房租退给他了,他没有权利赖着的,如果是我的话,房租给他,然后一走了之……

拆迁费肯定是你拿的!况且你们没有合同,他再怎么说还是没有用的!你完全有权利让他随时搬走!你同意退他钱!你这个房东已将够好的了!你先和他沟通下,问他到底就想干吗?这样才能解决问题。不然闹大了对谁都不好啊!

很简单,你们现在的关系是自动转入无定期的房屋租赁关系,双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拆迁款是你拿没有问题,你只要同意就行了,其他的事情让开发商解决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