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村主任破坏农村选举法应怎么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7:48:45
前村主任为了能继续连任 组织人员制造假票.现以被发现,证据确凿.镇政府及派出所都有备案及笔录,人证物证都有,问是否应该撤消其村主任的候选名单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破坏选举秩序主要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 对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破坏选举秩序裁量标准一般如下: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即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罚款基准,单处200元以下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即多次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或者因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被治安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干扰他人选举;经公安机关制止,不听劝阻的。采取撕毁选票、毁坏票箱或者破坏其他选举设备等行为干扰选举秩序的,造成选举不能正常进行,或者重新选举的,适用情节较重处罚。罚款基准,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你所表述的情况,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如果真的证据确凿的话,应该取消他的候选人资格。《村委会组织法》规定,以欺骗、伪造、拉拢等不正当手段当选候选人或者正式当选的,应依法取消他相应的资格。具体的由同级或者上级选举委员会确定。

这样的村主任要不的,为什么镇政府不管,告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