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倒卖摩托车合格证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1:25:14
甲系于03年承包某国有摩托车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总经理。承包合同约定甲要向其母公司(某集体公司)每年

缴纳200多万元的承包费。该国有摩托车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紫都商标的摩托车,每生产一台摩托车经过该公司

自检后就向母公司(某集体公司)申领摩托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帖证后进行销售。后甲因公司经营业绩不好,便

从06年开始从母公司(某集体公司)领取摩托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并以每张2000元的价格向乙倒卖摩托车整车合

格证,总金额为14万元。乙得到合格证后将合格证贴在乙自己组装的摩托车上,以紫都商标的名义对外销售,共

销售几十台摩托车。甲得到此14万元后,将其中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其余钱都用于其承包的某国有摩托车有限公

司日常开支和税费。08年2月再次倒卖该公司的摩托车整车合格证,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拘捕。

(整车出厂合格证的作用在于没有该合格证就不能上车牌。)

倒卖合格证的行为违以下规定: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通知》发改产业2008761号

“七、监督管理
对未按要求配发合格证、合格证的技术参数与《公告》产品不一致、不按规定传送合格证信息或传送虚假合格

证信息、倒卖或转让合格证、合格证核对符合率低、核对后续处理不及时的生产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予以通

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产品申报《公告》;情节严重的,按照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准入管理的

有关规定撤销其有关产品直至撤销车辆产品的生产许可。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规范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管理的通知》发改产业[2004]2881号
“五、监督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机动车生产企业合格证的制作、使用和信息传送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要求配发合格证、

合格证与《公告》公布的产品不一致、不按规定传送合格证信息或传

1.是
2.是

是的!机动车的合格证需要到公安部备案的,如果谁买到这样的车可以向工商管理局举报并向出卖合格证的厂家索赔!

这两种行为都已经违反国家规定!机动车合格证上面的有些数据时独一无二的,比如发动机号,车架号等等

他已经构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挪用机动车合格证,你可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