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部门受理案件的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29:01
案发地?户籍?(当事人和受害人的属地)?还有什么。。。 谢谢。。。

不同性质的案件,受理单位不同,可分为刑事案件(对违反刑法的行为人诉讼),行政案件(对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行为人处罚,其中公安机关受理的是治安案件,治安案件也是一种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民告官的案件,即公民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还有民事案件(即民事诉讼案件,自然人或者法人之间对权益主张采取的诉讼)。

  刑事诉讼:对违法犯罪的起诉,有公诉和自诉两种,自诉案件为虐待、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侵占,其他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都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以公诉人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害人不是诉讼的当事人;自诉案件由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受理的单位主要是公安机关,贪污、受贿、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等行为由检察院受理;部队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由部队保卫部门受理,另外,检察机关没有提起公诉但受害人有直接证据的部分案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因民事侵权引发的诉讼,主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此类案件范围广泛,包罗社会的方方面面。例如:债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邻里纠纷、离婚与财产分割、单位或个人间的经济纠纷、侵权主张等等。此类案件通通由法院直接受理。
  行政诉讼:就是老百姓讲的“民告官”,告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公民认为具体行为构成侵权,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的事,国家法律和法规不能作为被告对象。 该类案件由法院受理。

  受理权,也就是管辖权。我国对管辖权的划分一般按照案发地划分的,当事人常住地管辖更合适的,由常住地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具有管辖权的单位共同上级指定管辖。

  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诉讼发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