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地区8级伤残交通事故的赔偿?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8:26:10
2009年2月,我方摩托车与对方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我方脾脏切除,折断肋骨一根,住院一个月。经事故鉴定,对方因接听手机造成交通事故,付全责。
我方,男士,45岁,现休息在家。现已做好伤残鉴定,为8级伤残。我方原本是个体私营户,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现在也因此事故私人厂停产,倒闭。
对方,私营老板,经济条件很优越。
我想咨询,事故赔偿该如何?

1. 残疾赔偿金: 18680 X 20年 X 30%
2. 医 疗 费:据实计算,包括后期治疗费
3. 误 工 费: 住院天数至定残前一日总天数 X 75
4. 护 理 费: (住院天数+建议休养期)天 X 75 X 护理人数
后续护理,在鉴定报告中应当已经给出鉴定结果了,请参照。
5. 营 养 费: (住院天数+建议休养期)天 X 30
6. 伙食补助费: 住院天数天 X 30
7. 交 通 费:
8. 财 物 损失:
9、鉴定费:
10. 精神抚慰金: 一个伤残等级1.6w
11.住宿费: 120一天
12.其他 不知道你的具体信息,所以无法提供数据。

我是专门负责交通事故赔偿的司法调解员。鉴于事故双方驾驶的是机动车,这里涉及到一个交强险的问题,也就是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无论张某的机动车有无保险,都视作有保险赔付。甲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方)赔偿乙方(次要责任方)2000元以内的修理费、10000元以内的医药费、110000元的伤残补助金。乙方承担同样的赔偿义务,即赔偿甲方2000元以内的修理费、10000元以内的医药费、110000元的伤残补助金。超出部分,按责任分摊比例,一般来说超出部分主要责任方承担70%,次要责任方承担30%。
扣车的行为是属于取证的,双方都承认事故的事实之后,取证结束车子就要放的。
另外,提醒广大摩托车司机,摩托车的交强险费用相对比较低,请不要驾驶无证、无保险的机动车。

先协商,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