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疾病的医疗补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1:33:38
我姐2002年来温州就一直在乔顿集团上班,到现在为公司服务已经八年了。上个月因为大腿疼痛去医院做检查发现脊柱里长了两个肿瘤,医生诊断为神经性纤维肿瘤,不动手术的话,不到一年就会瘫痪。现在到了必须动手术的地步,可是手术费用高达十五万之具,这对一个出外打工的农村女孩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现在还在四处筹钱,可是她们公司竟然分文未出,说是当初我姐见厂时没有办医保和社保,所以无法给予补偿。可是不是从08年开始,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包括为员工买医保和社保,但是这个公司和员工签订的有两份合同,一份是有社保和医保的合同,但是不在员工手上,是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一份是没有社保和医保的合同,由员工保管。我想咨询一下,在员工患重大疾病时,这个公司是否有责任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

本身企业不买社保就违法了```你说的用来应付检查只是企业自欺欺人的行为.没发生问题的时候可以骗到工人`但发生问题的时候劳动部门是查得到的.请收集在企业工作的证明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吧``(收入证明,银行代发工资的话银行会有证明``在职证明等等)不买社保的合同本来就不合法`企业要付一定责任,具体怎样负的话通过法律解决吧`再不行通过媒体揭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