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也重婚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2:01:15
我有个朋友是香港人,已婚,在5年前认识女友B,并于2年前生下一个女儿,其老婆A全部知情,且两人在2年前没有感情了,现在B跟这个男人分手,这个男人经济非常有问题,所以没有足够的钱给B抚养女儿,但他已承诺不会不理这个女儿的,当初分手也是因为B逼不了他离婚才分手的。因为这个B反复无常,请问如果有一天B告发这个男人重婚,是否即时会定罪?会判刑多久?这个女人一开始就知道这个男人是有老婆有孩子的,是她情愿生女儿的,并以此想威胁男人离婚。5年来这个男人一个礼拜大概过来2次看B,街坊都知道是包二奶,但都当他们是夫妻,法官会因为同情女方而判男方有罪吗?
问题补充: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那么B是否也有罪??

男女均无罪。也不构成重婚罪。这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

回答是肯定的。但不管怎样孩子男方的是必须负责。

算不得重婚,再说你这朋友是香港人,大陆法律管不着.

这个女人一开始就知道这个男人是有老婆有孩子的,是她情愿生女儿的、"街坊都知道是包二奶,但都当他们是夫妻",以这两条就可以定男女二人重婚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