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到说做保险的员工和保险公司签的是代理合同,还不属于劳动合同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11:46:23
据说做保险员工在保险公司做一个月,对方如"无故解雇"做保险员工,员工这一个月就没任何工资,保险公司还堂而皇之的说劳动合同法对保险业不起作用!大家评评看法......我认识的朋友最近在中韩三星保险公司就碰到这类事,这样的大公司赖别人的钱,还怎样做大的保险业!这公司在万达9号楼,有机会我会传上事实依据!评评理吧......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实际用工,就存在劳动关系,就应有薪酬,保险公司不应遵守中国劳动合同法吗?网友说说...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中国航空业巨擘-「中国航空集团」和韩国最大的保险公司

看你朋友和这家保险公司签的什么合同,做的是什么工作。如果是公司的内勤,签劳动合同,如果是外勤做业务的,签代理合同。这两种不一样的,目前国内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是这样的。签代理合同的,如果这个月没业绩,就是没有工资的。你可以看看代理合同方面的法律知识。代理更像是双方的合作行为,没有赢利,也就没有利益分享。

保险代理权是保险代理人得以保险公司的名义从事保险活动的资格。保险代理人的代理权不仅受到代理合同的限制,也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
保险代理人签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代理人合同。所以,根本不受劳动法约束。
保险公司说的没错,但是代理人合同也是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真的是公司的问题,可以去保监会投诉或者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对的,在这个行业,都是签订代理合同。

保险公司的底薪和工资,销售行业毕竟与自己的业绩挂沟的,没有业绩,不用说2000,5000的底薪,甚至更高,都是不存在的。

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是代理关系,不是劳务关系。也确实是法律允许的。国家承认的。

这个说法是不成立了,已经工作了一月就是事实用工,所以可以向仲裁提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