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按农村户口缴纳失业保险4年,谁之责?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4:43:30
本人是外来务工人员,非农业户口,非本人意愿失业。
我到失业保险大厅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失业保险经办人员查取资料为 “2004年11月至2008年10月,均以农业户口给我缴纳失业保险。”
导致我现在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且应领取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时,只能按照农民合同制职工待遇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
请问:
1、此事是属于失业保险办的责任还是用人单位的责任?
2、所缴纳失业保险有差异部分是由用人单位补缴还是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赔偿我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的部分?

请问:
1、此事是属于失业保险办的责任还是用人单位的责任?
应该双方都有责任,两者都没有认真核实真实身份。

2、所缴纳失业保险有差异部分是由用人单位补缴还是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赔偿我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的部分?
按责任比例进行计算差额部分。

规定是只要是在有单位上班的,都必须按工资的多少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保险的。不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

应该是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