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做违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24:22
假如A企业销售一批货物给B企业,货物已发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A企业已认证,认证后A企业的业务员把抵扣联丢失了,于是A企业又重新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A企业违规吗?如违规应该如何处理?
假如A企业销售一批货物给B企业,货物已发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A企业已申报纳税,申报后A企业的业务员把抵扣联丢失了,于是A企业又重新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A企业违规吗?如违规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你不说,税务不知道你违规,但是在检查滞留票的时候可能会查到第一次开具的那份发票,因为B企业没有使用,在不检查的情况下,A企业重复开了两次发票,相当于多交了一次税,如果做退票处理,税务局也会要求你提供第一次开出的那份发票的所有联次,这种情况可以去问问税管员,看需要写个什么证明之类的,没遇见过

A企业又重新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违规。
可以把原来开的那份做退票处理就可以了,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转入成本中。
重新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是多计算了一次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A企业是销售方还是购入方啊?销售方怎么会用抵扣联认证?应该是B方认证才对啊。

A企业违规了,虚开增值税发票。如果发票抵扣联丢失,A企业应该去国税局开已抄税证明单,然后将记账联复印并加盖公章交给B方,就可以认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