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不清,头脑清醒的人能公证遗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00:56
你的父亲可以考虑改变一下遗嘱的公证方式。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章的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从你表述的情况来看,你父亲因病而导致口齿不清,不适用于“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只能采取“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三种方式。
若你的父亲不识字或者因故无法亲笔书写,则可以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书写遗嘱,并和代书人、见证人一起前往公证部门,要求公证部门对“代书遗嘱”的内容进行公证确认。
公证处不愿进行公证的原因,可能在于你是遗嘱的直接受益人,担心受到你的干扰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但是对已经具备法律效力的“代书遗嘱”进行公证,一般情况下公证处是不会拒绝的。
可以请公证处的人到你家里做公证现场(公证费稍微高一点),把家里会发生继承的关系的人,全部请到场,用dv拍摄全过程。大家都重复一句:同意房子留给某某某,,,,,等话,留作以后做证据,影像资料,效力很好,当面录制后,刻录几分,并请公证处对此影像资料予以公证,双保险。
言语不清,但如果可以用文字表达自己的意思,也可以,尤其遗嘱通篇都是他笔迹,不单单只是个签名那种,完全可以替代非要用语言当面表达的那种。不要单单自己拟好,只让你父亲签了个名,已被将来被诬告成是找人代签,笔迹鉴定取证很困难。
我不知道你是哪个地方的。
你最好能够托朋友,找认识的人帮忙。
操作是这样的,全手写,过程录像
应该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