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猎熊猫的人被枪毙就不应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7:37:24
我看到有吧友说,熊猫恶心死了,又不能当饭吃.偷猎他们不应该构成犯罪.熊猫仅仅只有好看这个意义吗?难道熊猫就不能和中国人一样,受到法律保护吗?为什么有些所谓"人"就是觉得他们就是牲畜,觉得吃他们的人应该值得同情呢?我想问那些讨厌熊猫的人,你是中国人吧?你有见过非洲有熊猫出现吗?你不知道只有中国才有熊猫吗?你说中国没了熊猫,外国人还会中国很特别吗?而且熊猫过剩又如何?难道熊猫就不该有自己的生存权利,也不应该有自己的竹林? 再想一下,熊猫灭绝了,我们派谁去做外国友好大使?鸡吗?狗吗?还是我们所谓讨厌熊猫的你们?请你们认清自己对这个世界能有多大意义再说吧!支持熊猫拥有和中国人一样的生存权利

我认为但凡偷猎珍稀濒危物种的偷猎者都应该拖出去死啦死啦的。有些人对“国宝”的否定是不是一种对社会现状不满的心理映射呢?我也对社会上许多现象感到不公平,但不应该影响我们对这类事情的判断,保护物种和生物链的完整性是全人类的责任,本人非常瞧不起和鄙视那些靠食用濒危物种、身着它们的皮毛、收藏它们的标本来抬高自己身价的肤浅之人!!!!!

任何物种都有存在的价值,不管它是否对人类有用.更何况无端的杀害野生动物.

熊猫也有生存的权力,和我们一样。所以用命来还是应该的。讨厌熊猫的人们我想只是讨厌在动物园里面脏脏的勇猛吧,野生的熊猫谁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