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了,股东的投资要不要按平例进行分配偿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5:54:56
一年前和朋友合伙开了间公司,效益一直都很差,当时是每人的股份为50%,债务权也是50%。半年之后,两人的经济能力,已经很难抗的起这个公司的运作,所以有第三人入股,入股后3人签了入股协议,股份各为30%。因那人不在同一地域,所以他也很少过来。在3个月前,公司又出现了经济危机,第三人以不愿再出资,而我也没钱,所以就和朋友口头约定,公司所需资金他一人出资,他的股份也由30%,变成了45%,我的降为了15%,口头说明是技术股。所以这几个月都是他一个出资用做公司所需的业务开支及办公费用等。现在公司刚好一年 了,这种情况我不想再做下去了,请问如果我退出不干了,我是否也要按我的比例去出这些费用,还有我现在该如何才能最为公平,又能保证自身利益的退出呢?

你要是申请撤股,就要去工商局去变更,没有变更是没有法律效率的,还有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不是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没有钱了,就是欠了钱,也是公司偿还。不是个人偿还

理清所有投资金额。
后来加入的股东是不入之前的损益负责的。
分时段,来理清 责任归属及 费用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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