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08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冲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5:58:09
我公司在08年9月开的增值税普票(4000元),发现开重了需要开红字发票,现在发票已经退回我公司。
经过咨询只有2种情况才能冲红,1.货品退回,2.货品折让。但是这两种情况都不是,只是重复开了2次发票。
各位帮我出出主意,我是找专管员说实话比较有把握,还是想办法让收货方出个退回货物协议?(收货人不太好说话)

据我所知:你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将原来的发票收全,现在开据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来冲。附件是发票联(没有抵扣联的)。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的。
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一定要税局未抵扣的证明。而且超过90天,很难办了!

不是增值税的,不用办理什么手续的。
原来我是这样做的,用红色的复写纸复写以下几联的,这样就一蓝一红就冲销了。原因可以这样写,产品规格错误,价格不合理等。

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不一样,开红字时不需要税务机关出具通知书也不受时间限制,你直接开就行了。以后检查时你说明一下是重复开具的就行了,只要事实是重复开的就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