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国税代开二手固定资产发票 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5:09: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文件精神,象您表述的情形可以到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税务代开发票流程如下:
一、纳税人到主管国税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1)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2.需报送的资料
(1)付款方对所购货物的品名、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购销合同。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四、税款缴纳
税务代开发票采取“先缴税,后开发票”的办法,税务机关一般采取“一窗式”服务,一般在一个征税窗口完成征税、开具发票业务。二手固定资产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如何征税、适用税率、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文件规定: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0号 文件规定:
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