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教学生学琴算三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8:45:53
我是一名农村音乐教师,多年从事音乐教学,赢得家长和学生们的认可。有些家长就想利用假期提高孩子的音乐素质,并参加全国艺术水平考级。找我指导他们的孩子学习电子琴。用的是全国电子琴考级教材,并非教学大刚内容。有的学生还在各级比赛中获奖。并且在学校的文艺活动中发挥了骨干做用,受到家长的好评。家长适当给点指导费(由于农村经济条件较差,每小时只收2元)。这样算“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吗?
问题补充:不知黑龙江省,哈尔滨教育部门对这方面有何规定。请知情人士多多指教。谢谢!

必然的不算……
那个SB
追究这个啊……
真是吃饱撑的了
2元/小时……

严格来说算,只要收费了就算了,说也说不清

应该主要是针对文化类的吧

说实话吧
谁会来追究两块钱一小时的补课……

如果就为这事情还有人闹个没休的话
辞了工作去办个专门的音乐班
哥们不受你教育局的管了咋地

不算,现在有的是老师在家教学生。那是有人找茬。

不算。哈尔滨那有一个“电子琴教授”,每个小时收一千元呢。

当然不是,
这又不是逼的,
是你情我愿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