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石岩哪里有人代办房屋租赁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0:05:34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
3、《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
申报条件:
房屋租赁当事人发生租赁关系之日起,1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程序
当事人申请→窗口收文→现场核查→管理所负责人核准→登记(备案)或不予登记(备案)
提交材料
一、出租方:
1、个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同时提交委托书(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须公证或者认证)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单位:营业执照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2、有效房屋产权证件原件(留复印件)(以下其中一项即可办理)
(1)《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抵押的房屋,提交抵押银行同意出租证明、抵押借款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银行在房产证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盖章,加盖骑缝章);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3)商品房一次性付清房款:《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和付清房款发票;
(4)拍卖和法院判决的房屋,须提供房产有关资料及拍卖或法院判决的文件;
(5)深圳市出租屋(自建房)使用证明;
(6)其它有效产权证明材料。
4、《计划生育责任书》原件。
二、承租方:
个人:
1、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留复印件)(经坂田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验证);
3、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同时提交委托书(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须公证或者认证)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单位:
1、营业执照原件(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4、《计划生育责任书》原件。
申请